体格检查工作
体格检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。面试合格的考生取得省军区体检资格。体格检查标准按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军后卫〔2016〕305号)执行。体格检查结论为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。其中,“合格”为指挥专业合格、测绘专业合格、水面舰艇专业合格、潜水专业合格、特种作战专业合格、油料专业合格、装甲专业合格、雷达专业合格、潜艇专业合格、空降专业合格、防化专业合格、医疗专业合格、其他专业合格等13种;“不合格”即各类人员不合格。军队院校严格按招生计划明确的体检合格类别录取,其中部分院校专业需两种以上专业合格。考生应在填报志愿前,严格对照军队体格检查标准自行进行初检,依自身实际报考相应院校专业,防止因体检合格类别不符合要求被军队院校退档等情况发生。军检结束后2天内,在“
辽宁招生考试之窗”网站公布检查结论,栏目为“2017年高考军检结果查询”。面试、体检的地点为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。〔具体地址: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(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);从鞍山火车站乘13路汽车(汤岗子方向)至22中学站下车〕。
各市考生参加面试、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7月2日:鞍山市、辽阳市、营口市、盘锦市;
7月3日:沈阳市、铁岭市、阜新市;
7月4日:大连市、抚顺市、本溪市;
7月5日:丹东市、锦州市、朝阳市、葫芦岛市;
7月6日下午:组织化验类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进行复检。
各市考生按照上述时间于本市体检时间前一天17时前报到,由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统一编组和管理。鞍山军分区招生办负责协调鞍山市公安局派出警力,配合做好教导大队周边治安管理、交通管制和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。
考生须持准考证、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和1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体检。体检过程中,凡发现替检等弄虚作假问题,考生本人及替检人员直接取消面试体检资格。